
一年一度 戲谷會員 升級送好禮
★活動對象:10月份體驗(含)以上所有會員
★獲獎條件:原會員等級升級至更高等級
★活動期間:10/01起至10/31止
★贈獎時間:
會員升級獎、會員維持獎:11/07前陸續發放
會員消費獎:透過轉轉樂領取,領取期限11/4 05:59前
獲獎舉例:
- A玩家在10月期間為普卡會員,於11/1升級成為金卡會員,於贈獎時可獲得象神-葛芮紗造型乙件
- B玩家在10月期間為白金會員,於11/1升級成為黑鑽會員,於贈獎時可獲得火神-阿耆尼、天帝-因陀羅造型乙件 、娛樂代幣160萬與麻將金幣152萬。
- C玩家在10月期間為黑鑽會員,於11/1降為鑽石會員,由於未維持原等級,
故無法獲得任何活動獎勵。 - D玩家在10月期間為鑽石會員,於11/1降為白金會員,由於未往上升等或維持原等級,
故無法獲得活動獎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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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神-葛芮紗 | 水神-伐樓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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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神-阿耆尼 | 天帝-因陀羅 |
10月 原會員等級 |
11月升級成為 | |||
![]() 金卡 |
![]() 白金 |
![]() 鑽石 |
![]() 黑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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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驗/普卡 | 象神-葛芮紗 (賣價 1 萬) |
水神-伐樓那 (賣價 10 萬) + 麻將金幣 5 萬 |
火神-阿耆尼 (賣價 100 萬) + 麻將金幣 15 萬 + 娛樂代幣 10 萬 |
天帝-因陀羅 (賣價 1,000 萬) + 麻將金幣 100 萬 + 娛樂代幣 200 萬 |
金卡 | - | 水神-伐樓那 (賣價 10 萬) + 麻將金幣 2 萬 |
火神-阿耆尼 (賣價 100 萬) + 麻將金幣 10 萬 + 娛樂代幣 10 萬 |
天帝-因陀羅 (賣價 1,000 萬) + 麻將金幣 150 萬 + 娛樂代幣 150 萬 |
白金 | - | - | 火神-阿耆尼 (賣價 100 萬) + 麻將金幣 2 萬 + 娛樂代幣 10 萬 |
天帝-因陀羅 (賣價 1,000 萬) + 麻將金幣 150 萬 + 娛樂代幣 150 萬 |
鑽石 | - | - | - | 天帝-因陀羅 (賣價 1,000 萬) + 麻將金幣 100 萬 + 娛樂代幣 100 萬 |
※會員專屬獨特造型為特殊服飾,無法同時裝備其他虛寶。

★活動對象:10月與11月會員等級需同為鑽石或黑鑽才符合維持獎活動資格。
★鑽石/黑鑽維持獎:2025/1/1~10/31在娛樂館累計消費達指定點數可獲得獎勵。
會員 等級 | 累積消費0點/獎勵 | 累積消費10點/獎勵 | 累積消費6,000點/獎勵 | 累積消費12,000點/獎勵 | 鑽石 | 2萬娛樂代幣 | 5萬麻將金幣 | 8萬麻將金幣 | 10萬娛樂代幣 | - | - | ![]() 火神-阿耆尼 (賣價 100萬) |
會員 等級 | 累積消費0點/獎勵 | 累積消費10點/獎勵 | 累積消費90,000點/獎勵 | 累積消費180,000點/獎勵 | 黑鑽 | 30萬娛樂代幣 | 50萬麻將金幣 | 100萬麻將金幣 | 200萬娛樂代幣 | - | - | ![]() 天帝-因陀羅 (賣價 1000萬) |
★範例說明:
★鑽石級會員:
舉例1:
小鑽於2025年10、11月為鑽石級會員,但2025/1/1~2025/10/31無消費紀錄,可獲得鑽石維持獎:娛樂代幣2萬。
舉例2:
小石於2025年10、11月為鑽石級會員,且2025/1/1~2025/10/31期間累積消費為6,000點,可獲得鑽石維持獎:娛樂代幣2萬+麻將金幣5萬+麻將金幣8萬+鑽石服飾-火神-阿耆尼*1件。
★黑鑽級會員:
舉例1:
小黑於2025年10、11月為黑鑽級會員,但2025/1/1~2025/10/31無消費紀錄,可獲得黑鑽維持獎:娛樂代幣30萬
舉例2:
小錢於2025年10、11月為黑鑽級會員,且於2025/1/1~2025/10/31期間累積消費為180,000點,可獲得黑鑽維持獎:娛樂代幣230萬+麻將金幣150萬+黑鑽服飾-天帝-因陀羅*1件。

2025/10/1~10/31在娛樂館累積消費達 20萬點,即可獲得:財富之神-俱比羅 (賣價:500萬金幣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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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按此 瞭解各會員等級福利
【 注意事項 】
- 麻將館、撲克館、金銀島消費僅含儲值金幣包/福袋、儲值麻將序號、娛樂館點數換金幣;
不含包月/包季/購物館消費/刮刮樂/兌換券/ 活動小組購買。 - 當您一參加本活動,即視為您已閱讀、了解並同意遵守戲谷對於本活動之相關規定、注意事項、
兌獎規則及戲谷之公告等,絕無異議。 - 本活動期間內,戲谷有權隨時暫停、停辦、結束本活動,並依戲谷公告時程為之。
- 本活動之得獎玩家將於本活動網頁公佈,戲谷無另外通知之義務,如戲谷另行發送簡訊通知得獎者,
僅為提醒得獎者兌獎之用,亦非戲谷之義務。 - 本活動之參加者/得獎者應遵守戲谷使用者合約及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,如有違反,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參加資格、得獎資格及獲獎之權利及資格,如獎項(包括實體或虛擬獎項)已發放者,戲谷得逕自取回虛擬獎項;如得獎者已收到獎項者,得獎者應立即返還予戲谷;如未於戲谷所示期限內返還獎項者,戲谷將依法追索之。若得獎者使用遊戲程式、Bug或以不正當行為取得本活動之得獎資格,戲谷除將取消得獎資格及獲獎之權利及資格、依使用者合約及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處分外,並將依法追訴之;且不另外遞補得獎者。戲谷使用者合約、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 請按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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